博物館演唱會門票越來越難買 “黃牛”手上的票哪來的
免費預約碼“黃牛”搶后加價賣 代搶群里訂單源源不斷
博物館演唱會,門票為何越來越難買
本報記者 趙 麗
本報實習生 林銘溱
今年暑假,在北京從事旅游行業的劉宇(化名)接到十幾通親戚朋友求助國家博物館門票的電話。
“最開始,我還抱有希望,連續幾天都緊盯預約系統,但哪怕是分秒必爭,最后也沒能在這場‘搶票大戰’中勝出。”為了不讓親戚朋友失望,劉宇只能“轉戰”某二手交易平臺,找“黃牛”買了3次共7張票,一共花了3300元。
“最開始,國博的暑期門票一張至少加價100元,價格視日期不同會有不同程度的浮動。之后便越來越夸張,說‘不保證一定預約上,須提前7天下單’,加價500元的都有,如果有臨時需求,1張至少加價1000元。”劉宇說。
不僅是博物館門票,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演唱會、景點、展覽館等需要“搶票搶號”的領域幾乎都有“黃?!钡纳碛?。一些“地獄級搶票難度”的熱門演出、展覽,讓心向往之的消費者不得不以高出原價數倍的價格向“黃?!辟徺I。門票市場“黃?!被蛴凶约旱馁徠鼻?,或采用“人海戰術”,組織大量“搶手”進行搶購,有的還運用科技手段,開發“腳本”“抓包”程序進行“機搶”。這種“機搶”程序同樣成了商品,被明碼標價出售給有搶票需求的網友。
受訪專家認為,“黃牛”屢禁不止的原因涉及供需關系失衡、技術加持與信息不對稱、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足以及消費者心理等多重因素。無論是演唱會還是博物館門票,只要是稀缺資源,就會成為“黃牛”倒賣的對象。而“技術手段”等加持下,“黃牛”搶購成功率越來越高,使得普通公眾在官方渠道難以買到票,只能轉向“黃?!笔袌?。對此,一方面應由相關部門及時發現、嚴厲打擊、依法治理“黃?!钡官u門票的不法行為;另一方面,博物館、售票平臺等需要不斷修改完善自身的放票規則,堵住預約或售票環節的漏洞。
“黃?!贝罅繐尪谄?/p>
票越稀缺價格越高
剛剛結束的暑假,各地游客數量激增。一些網紅景點推出了預約制度,即提前在小程序上“搶號”,并按照所預約的特定日期及時間段進行參觀。這種預約制本是為了控制客流,卻讓“黃?!毙岬搅恕吧虣C”。
上海市民郭科告訴記者,上海某網紅書店就實行了這樣的預約制,該網紅書店會提前在其小程序上放出一天5個時間段的預約名額,每個時間段約有500多個名額。近日,記者瀏覽該小程序發現,書店預約情況相當“火爆”,5天內所有時段均顯示“約滿”。
記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看到,平臺上有大量出售該書店參觀名額的“黃?!?,發布類似“全天預約找我,隨時可以參觀,預約碼全天可進”的文案。記者注意到一則宣傳隨時可以“買號”進入書店的帖子,咨詢后,該“黃?!备嬖V記者:“我們這里會提前搶很多號,現買現發?!?/p>
原本免費預約參觀的書店,“黃?!睋尩降念A約碼商品鏈接標價8元。記者進一步咨詢被賣家告知標價是“引流價”,實際售價為12元。記者下單后,該“黃?!卑l來一張二維碼截圖,稱出示即可入場。隨后郭科使用記者購買的這張“黃?!鳖A約的二維碼截圖,順利進場。
“書店每天放不到3000個預約名額,有多少是被這樣的‘黃?!瘬屨剂??簡直是占用公共資源為自己牟私利。”郭科感到無奈。
除了轉讓手頭上的預約號,不少“黃牛”還做起了“代搶號”的生意,比如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隨處可見諸如“接各種代拍,靜待你,不管是旅游景點還是博物館,什么都可以”的廣告。記者咨詢其中一位賣家得知,對于需要實名進入的景點與博物館,需要提供身份信息給“黃?!?,“黃牛”搶到號之后,支付約定好的“代搶費”。記者注意到,多省的博物館均在“黃?!贝鷵尩男辛兄?。
不久前,有媒體在國家博物館外隨機采訪30位游客,只有兩人通過正規渠道預約成功,其他28人都是由“黃牛”代預約的。據故宮博物院技術人員介紹,暑期高峰時段,故宮博物院小程序售票系統初始流量中“黃牛請求”占比整體接近90%,如果不做攔截和處置,普通用戶很難參與競爭、買到門票。
記者調查發現,“黃牛”兜售的還有各類VIP票。
在記者咨詢某博物館門票時,一“黃?!蓖扑]稱VIP票“更實用”,能夠免實名進入博物館,“免于被毒辣的太陽炙烤,率先步入文物殿堂”。該“黃?!苯o記者發來了VIP票的圖片,記者注意到,門票上標注有“合作票”字樣,同時明確寫著“此票不得出售”。
在各社交平臺及二手交易平臺上,此類VIP票的價格被哄抬至500元至800元不等。除了二手交易平臺、社交平臺等渠道,該類票還在各大第三方旅游平臺出售。北京和上海的多家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在一些博物館的綠色通道口,持有VIP票的游客只需要出示實體票即可進入場館。據介紹,此類門票一般屬于“合作單位的贈票”,并不對外流通。
各種“戰術”代搶票
肆意轉發個人信息
“黃?!笔稚系钠?,到底是哪來的?
記者調查發現,不少“黃?!卑l展出了代搶業務。
“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‘黃牛’,他有搶票的信息會發給我們?!眮碜越K的黃琳為“掙外快”而成為一名演唱會門票“搶手”,她告訴記者,組織他們搶票的“黃?!弊苑Q“票務”,會不定期在“朋友圈”和“搶手群”中發布信息,通知“搶手”們開搶。
據她透露,在其曾經參與過的搶票中,一張熱門歌手演唱會價值1280元的內場票被哄抬至數萬元。
“我們主要是靠人多,能不能搶到看運氣,還有一種票是錄入票,那種價格就更貴了。”據黃琳解釋,錄入票是一種“渠道票”,即主辦方留存的贈票,一些有關系的“黃?!蹦軌蚰玫竭@些贈票,并高價變賣。部分景點、博物館等也存在這樣的贈票,也能夠被有渠道,有關系的“黃?!鲍@取并流向市場。
據黃琳透露,熱門演出的票只要搶到一張,“搶手”就能夠獲得四位數的“搶手費”,“你永遠都不知道,在你上頭疊了多少個‘黃?!趯訉愚D賣,最后一張票到了買票的人手里要五位數”。
為了解代搶流程,記者加入一個名為“發財變富豪”的“搶手群”。群里共有200余名“搶手”,且每日源源不斷地加入新人。該群的群公告昭告著:“我們是接代拍的,搶不到沒有任何后果,就當練手。”群主不斷鼓勵“搶手”們拉人進群,每拉滿15人就有“紅包獎勵”,“大家也可以邀請自己的朋友搶,朋友搶到了我給你傭金的10%作為獎勵”。
在記者入群的第一天,便有近60條搶票訂單。這些訂單上寫明了“雇主”所需要的演出日期、場次。除此之外,還有姓名、身份證號等具體的個人信息。個別訂單上標明了“獨家”。
記者詢問群主得知,“獨家”即“雇主”直接找到該群組織者進行搶票,而“非獨家”的訂單,則是該群組織者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的搶票訂單,“不止我們這一家幫忙搶”。就這樣,“雇主們”的個人信息在200余人甚至是更大范圍的“搶手群”中被一次次轉發、傳播。
北京大成(深圳)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曦曾幫助買“黃?!逼北弧翱印钡南M者維權。據她了解,有些“黃?!睍耙黄倍噘u”。
“‘黃牛’圈會有很多層的代理商,上層‘黃?!玫絻炔科泵~之后會往下級代理商傳,一個群有上百個人收到信息,然后又往他們下一級的群去賣。每個‘黃牛’都可能把這個票賣給自己的客戶,往往名額就那么一兩個,卻賣給了很多人?!标愱卣f,最后,“黃牛”一般會選擇高價賣出,對于下級“黃?!眮碚f,如果上級的“黃牛”沒有拿到票,又不退錢,那么下級“黃牛”就會直接“跑路”,對消費者違約不退錢。
也有“黃牛”直接用上“科技手段”搶票。
調查中,記者隨機添加了一名“黃?!保渖缃弧芭笥讶Α眱瘸涑庵忻嫔蠠衢T歌手演出的開票代拍信息,且曬出了不少代拍成功的訂單。記者選擇一場熱門演唱會咨詢該“黃?!?,其表示“只要放票,命中率就會很高”。當記者詢問如何保證搶票成功率時,該“黃?!狈Q,“我們有團隊,機器搶”。
不久前,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“黃?!钡蛊卑讣?。案件資料顯示,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行研發的搶票軟件,憑借已經掌握的他人有效身份信息,搶占大量門票資源。通常而言,門票預約成功與許可退票之間有近7天的“時間差”。在招攬到真正游客后,他們利用這個“時間差”不斷在預約系統上秒退秒搶,如此反復。據了解,僅2023年暑期,該涉案團伙在不到一個月時間里非法獲利30多萬元。
這種“機搶”腳本不僅為“黃?!眻F隊自用,還成了商品被售賣給有搶購需求的人士。
“自動搶票腳本,可以比別人提前進入買票后臺……”在某社交平臺上,只要輸入“搶票腳本”關鍵詞,便有大量宣傳售賣搶票腳本的信息出現,業務范圍涵蓋了搶演唱會門票、搶車票等。二手交易平臺上搶票腳本價格浮動較大,在1元到200元不等,價格高的通常是買了腳本后賣家承諾“包教包會”。
記者聯系了其中一名賣家,他告訴記者,該程序能夠覆蓋多個搶票平臺,只要在程序中輸入場次、主選票價、備選票價以及觀影人數,就能“到點開搶”。
“其實腳本就相當于一個模擬器,能夠模擬人搶票點擊的全過程。”香港科技大學(廣州)信息樞紐研究助理謝怡萱告訴記者,這種腳本能夠在開票的一瞬間模擬人手點擊,在首次點擊搶不到票的情況下,還能夠通過連續點擊搶進回流票,速度遠高于手速,搶票的成功率也就更高。
建立部門協作機制
整合力量綜合治理
一邊是消費者對心愛的演唱會、博物館等可望而不可即,另一邊是“黃牛”手握大量票源坐地起價。
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指出,“黃?!睋屍睙o論是通過人工或編寫腳本軟件搶票,再加價倒賣,都是違法的,均屬于倒賣有價票證,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。如果倒賣的數量、金額達到一定標準,就可能構成刑法中的非法經營罪。
“在當前的法律法規中,對‘黃牛’倒賣門票的具體行為尚缺乏明確和專門的司法解釋,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有效打擊。因此,出臺專門司法解釋等對此類行為進行明確和規范具有必要性,不僅可以提高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打擊精準度和力度,還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?!睂iT對涉及“黃牛”的相關案件進行過梳理的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翁小平說。
在受訪的業內人士看來,實踐中,由于證據收集困難、執法成本高等原因,導致“黃?!币廊徊薄2糠窒M者甚至出于“能買上票就不錯”的心態,對“黃?!逼贝嬖谝欢ǔ潭鹊娜萑毯鸵蕾?。
“打擊治理‘黃?!碾y點主要在于違法成本低、監管難度大和消費者需求旺盛等方面。相較于高額的違法收益,現有相關規定的處罰力度顯得較輕,無法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,導致‘黃?!敢鉃榱烁呃麧櫭半U。‘黃?!蛊毙袨榛臃倍?,交易方式隱蔽,加上涉及人員眾多,增加了監管部門的打擊難度。即使警方投入大量人力去打擊‘黃?!搽y以覆蓋所有亂象。”陳曦說。
根據過往的辦案經驗,陳曦注意到,目前非法開發者更多是通過非正規渠道出售搶票程序,具有一定的隱蔽性,且一些搶票腳本能夠在“被封”后隨時“改頭換面”重新上架,監管具有很大的難度。
“對于‘黃?!摹萍际侄巍瑔渭儚姆缮现萍s存在一定難度?!标愱卣J為,隨著科技的進步,“黃牛”搶票的手段會更多,除了法律及監管力量的規制外,相關的售票平臺還應該加強技術防御。
翁小平建議,要有效打擊“黃牛”倒票行為,需從多方面入手。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,特別是加大對“黃?!毙袨榈膽吞幜Χ?,提高違法成本,使潛在的違法行為受到震懾。同時,加強市場監管,利用技術手段監測和打擊“黃?!逼钡木€上交易,及時查處違規行為。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,整合文化、公安、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力量,形成打擊“黃牛”的綜合治理手段,以實現更有力的治理效果。票務平臺應實行嚴格的實名購票制度,同時限制退票次數,減少“黃?!崩猛似甭┒催M行非法交易的機會。此外,提高熱門演出或活動的票務供給質量和數量,盡可能滿足市場需求,降低“黃?!逼钡奈ΑU蜕鐣鹘鐟訌妼οM者的引導和教育,倡導通過正規渠道購票,共同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。(法治日報)